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8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5人,实际参加会议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孙公司南通耀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耀众”)业务开展需要,提高融资决策效率,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拟为南通耀众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以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项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前述期限内签署前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9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为孙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董事会意见:本次为孙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下属子公司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下属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的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孙公司,上述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被担保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被担保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董事会同意关于为孙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邹林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经审议同意提名邹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自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董事之日起选举其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宜云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经审议同意提名刘宜云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自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董事之日起选举其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黎小锋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经审议同意提名黎小锋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自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其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余靖康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经审议同意提名余靖康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自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其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10月8日下午2:3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 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0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邹林:男,汉族,1971年出生,高中中专学历,工作经历:2007年至今,担任浙江远力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浙江贡肽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兼任浙江远力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12月至今,担任安徽永生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10月至今,担任西安力邦联盟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月至今,担任浙江君宜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8月至今,担任杭州巨仁医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9月至今,担任杭州佐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1月至今,担任杭州金色年华医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6月至今,担任遂昌康复医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安吉第二医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9月至今,担任杭州和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安吉健拓壹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年1月至今,担任浙江隽林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4年2月至今,担任建德隽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4年7月至今,担任杭州永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邹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建德隽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间接持有本公司4.9972%的股份;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之情形;未被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刘宜云: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7年至2003年任深圳市中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主任;2003年至2004年,任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03年至今任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至今兼任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9年至2010年任深圳市中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至2013年任深圳昊天龙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2010年至2013年任深圳市隆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2013年9月至2021年3月任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华夏通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华夏通宝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华夏通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深圳华夏通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四川华亿智慧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云智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云知咖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西世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菁联再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菁联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世龙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河北易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乐平市瑞格畅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刘宜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未被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黎小锋:男,汉族,1976年出生,学士学历。2004年3月起至今担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公会注册海外律师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清远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黎小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未被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余靖康:男,汉族,199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6年9月至2019年4月担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项目经理;2019年5月至2019年12月担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0年1月至今担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咨询部高级项目经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余靖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未被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孙公司新增授信
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为孙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孙公司南通耀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耀众”)业务开展需要,提高融资决策效率,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拟为南通耀众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额度、贷款等,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以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项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前述期限内签署前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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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南通耀众汽车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薛静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2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营业期限: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MAD2F32X5A
住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街道城港路18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电车销售;充电桩销售;二手车经纪;机动车鉴定评估;轮胎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洗车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健身休闲活动(不含高尔夫球运动);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柜台、摊位出租;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南通耀众为公司孙公司。
南通耀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当前纳税信用评级为M级。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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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南通耀众成立于2023年10月并于2024年2月取得相关资质开始运营,未有2023年完整年度的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6月30日,南通耀众的总资产30,262,765.76元,负债总额 14,950,566.95元,净资产15,312,198.81元,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7,912,659.39元,利润总额312,198.81元,净利润312,198.81元。(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是孙公司南通耀众新增授信及担保的预计额度,主要为满足南通耀众后续业务开展需求,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择优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五、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孙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下属子公司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下属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的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孙公司。上述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被担保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被担保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董事会同意关于为孙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将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获得审批(前期签署并生效中)的对外担保额度为8,63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8.62%;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及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69.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十二届董事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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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4实行累积投票制,应选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应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正式出席会议需向公司提交参会文件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
邮政编码:518031
3、登记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9:30一12:00,下午13:30一17:00 。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3280053
联系邮箱:867904718@qq.com
联系人:陈伟彬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7。
2.投票简称:全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
示例: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行使 表决权(横线上填写赞成、反对、弃权或全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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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发日起 日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