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4-046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 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26日(星期四) 至10月0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maixinlin@maixinli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0月10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0日 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友志先生
董事会秘书:薛晖先生
财务总监:张建明先生
独立董事:尹琳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0月10日 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26日(星期四) 至10月0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maixinlin@maixinli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电话:0512-66580868
邮箱:maixinlin@maixinli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4-045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查询期间自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8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
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有1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核查,上述1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方案的制定,且未获知本次激励计划方案的具体内容。经公司自查,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均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属于个人投资行为。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4-044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溪虹路1009号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会议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和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张友志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其中张友志、薛晖、张建明、徐君参加现场会议;巨浩、沈洁、夏明及尹琳以通讯方式参加,汪晓东因工作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刘为俊、孙春、赵辉参加现场会议;边晖、彭潇以通讯方式参加;
3.董事会秘书薛晖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审议通过;
2.议案1、2、3、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1、2、3、4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旭日、张理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