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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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5层501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公司董事长郜春海先生主持现场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吴智勇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总经理王智宇先生、董事会秘书黄勍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秦立男律师、巩晓青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