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92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5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9月20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振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设立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特设立公司综合办公室、公司证券法务部、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审计处更名为公司审计部;撤销公司证券综合处。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4-093号公告)
三、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4-094号公告)
上述第二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93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监会2023年12月15日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3〕62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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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94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2023年9月7日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除此之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概述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78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9月2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8,440,18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5%,回购最高价格12.0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9.4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99,891,539.35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二、本次回购方案调整内容
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方案为: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被注销。”
现修改后方案为: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被注销。”
除该项内容修改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调整。
三、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9月2日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用途调整后,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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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考虑,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凝聚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调整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