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4-048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进展概述
(一)子公司担保情况
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燃气”)系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饶分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上饶燃气在与招商银行上饶分行签署的《授信协议》项下所形成的所有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限额为招商银行上饶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上饶燃气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具体以《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为准。
(二)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预计2024年度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55,975万元人民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75,194万元;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2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一017)、《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一02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一032)。
2、本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3、本次担保属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了本次担保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燃气”);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带湖景苑38栋一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8,8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经营;管道安装、勘测、设计、维修、调试;灶具及用品、五金交电销售;食品经营;家具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服务;管道燃气业务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货物、2.1易燃气体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上饶燃气100%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上饶燃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饶燃气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招商银行上饶分行相关
1、担保事项:公司为上饶燃气与招商银行上饶分行办理签署的授信业务而形成的所有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三年,具体以《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为准。
4、担保金额:招商银行上饶分行在授信额度内向上饶燃气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上饶燃气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该子公司在其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其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同意为其担保。
2、公司拥有上饶燃气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被担保方上饶燃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经2024年5月20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75,194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已使用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7,1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5,3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借款、授信及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