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经与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财富”)协商一致,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24年9月23日起终止与中民财富在基金销售业务上的合作,包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中民财富客户服务电话:400-876-5716;
中民财富网站:www.cmiwm.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华夏希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限制申购、定期定额申购
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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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9月23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合并进行限制,即自该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