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暂停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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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发布了《关于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将于2024年9月24日起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除有另行公告外,在实施上述限制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其他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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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由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
关于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可能触发基金
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港股通50ETF联接
A类基金份额代码:012151
C类基金份额代码:01215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9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9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4年9月28日。若截至2024年9月28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人民币,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降低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对投资者的影响,根据《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本基金自2024年9月24日起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业务仍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内容正常办理。
若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2024年9月28日将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4年9月30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且不再恢复。自2024年9月29日起,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及时公告上述事项的进展及变化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
华泰柏瑞鸿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代销机构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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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9月27日起暂停华泰柏瑞鸿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转换转入业务,但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换转入本基金C类份额除外,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和C类份额除外。自2024年10月8日起本基金在代销机构恢复办理基金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基金E类份额于2023 年 11 月 17 日发布了《华泰柏瑞鸿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类份额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故本基金E类份额暂不恢复办理相关业务。
2、本公告仅暂停上述暂停期间内本基金代销机构的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在直销机构的各项业务办理维持不变。
3、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出等业务仍照常办理。若投资者于假期前或假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而带来不便。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