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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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6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9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1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殷凤山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其中董事殷平女士、独立董事周献慧女士、王玉春先生、夏晖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王晋阳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赵青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杜凯、陈林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5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现金管理额度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024年9月24日,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已到期赎回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该公告中数字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两位存在的差异皆因四舍五入导致。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2,003.67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及使用期限均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3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丰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2024年9月24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1.67元/股)的情形,触发“丰山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丰山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5年3月25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起算,若再次触发“丰山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丰山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96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公开发行了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自2022年6月27日至2028年6月26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3.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93号文同意,公司5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丰山转债”,债券代码“11364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丰山转债”自 2023年 1月3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3.80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13.73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999元(含税),“丰山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13.80元/股调整为13.73元/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具体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 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

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如需)及暂停转

股的期间(如需)。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止2024年9月24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1.67元/股)的情形,触发“丰山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丰山转债”距离6年存续期届满尚远,公司董事会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丰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5年3月25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起算,若再次触发“丰山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丰山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4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9月24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4日以电话、口头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长殷凤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丰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鉴于“丰山转债”距离6年存续期届满尚远,公司董事会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丰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5年3月25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起算,若再次触发“丰山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丰山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丰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