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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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9-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079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贺州高能环境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贺州高能”),

重庆耀辉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耀辉”),

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科”),均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贺州高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重庆耀辉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江西鑫科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其中续授信担保额度15,000万元,新增授信担保额度10,000万元。

截至2024年9月24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为贺州高能提供担保余额为33,600万元,为重庆耀辉提供担保余额为24,309万元,为江西鑫科提供担保余额为154,8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 特别风险提示: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83,60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8.02%,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75,58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7.16%。截至2024年6月30日,重庆耀辉、江西鑫科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贺州高能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分行申请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耀辉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重庆分行”)申请贷款不超过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本次贷款包含在公司与浦发重庆分行于2023年4月6日签订的《融资额度协议》约定的10,000万元融资额度、2023年4月6日至2026年4月6日额度使用期限的范围内,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次担保包含在公司与浦发重庆分行于2023年4月8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浦发重庆分行在自2023年4月6日至2026年4月6日止的期间内与重庆耀辉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10,000万元担保额度的范围内。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重庆耀辉其他股东未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鑫科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30,000万元,其中敞口额度15,000万元,授信期限36个月,公司拟为上述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30,000万元,其中敞口额度10,000万元,授信期限至2024年12月7日,公司拟为上述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上述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188,000万元(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1,40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788,000万元),其中:资产负债率低于70%情形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148,000万元(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85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98,000万元);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情形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040,000万元(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公司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55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49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本次为重庆耀辉、江西鑫科提供新增担保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对其新增担保预计范围内,本次根据《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的相关授权,在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预计总额范围内,将为湖北高能鹏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预计额度余额中1,000万元调剂给贺州高能。综上,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为上述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贺州高能环境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3158080208

法定代表人:刘贻勇

注册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贺州市八步区莲塘镇新燕村九牛寨大发冲

成立时间:2014年9月2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危险废物经营;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保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贺州高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二)公司名称:重庆耀辉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3MA5YW5T85H

法定代表人:曾臣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重庆市潼南区田家镇长兴大道356号(自主承诺)

成立时间:2018年4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业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再生物资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矿产品加工、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新型材料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耀辉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湖北西南双朋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公司名称: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27MA35J7P41B

法定代表人:张连东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工业园区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区

成立时间:2016年6月1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金属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鑫科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贺州高能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分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它款项,债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重庆耀辉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除了保证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保证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保证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三)江西鑫科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江西鑫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除了保证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保证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截至2024年9月24日,上述为贺州高能、江西鑫科担保事项所涉综合授信、贷款及相关保证担保协议均未签订。重庆耀辉本次贷款协议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已于2023年4月8日签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贺州高能、重庆耀辉、江西鑫科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3.40%、104.48%、78.90%,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相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公司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均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上述公司申请综合授信、贷款主要为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判断其未来均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重庆耀辉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主要由于重庆耀辉其他股东为非上市公司,担保能力无法获得银行认可以及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等因素,故重庆耀辉本次申请贷款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15,926,770票,反对7,615,238票,弃权0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9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912,420.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8.11%,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906,962.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7.52%;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83,60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8.02%,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75,58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7.16%;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