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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1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00%,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4年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万元。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将视具体情况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额度授信合同》(编号:兴银深光明授信字(2024)第0055号),授信额度金额为人民币捌仟万元整;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豪鹏”)与兴业银行签署了《额度授信合同》(编号:兴银深光明授信字(2024)第0056号),授信额度金额为人民币贰亿贰仟万元整;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深光明授信(保证)字(2024)第0056号),为兴业银行对惠州豪鹏的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豪鹏”)与兴业银行签署了《额度授信合同》(编号:兴银深光明授信字(2024)第0058号),授信额度金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同时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深光明授信(保证)字(2024)第0058号),为兴业银行对广东豪鹏的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在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92105980L

成立日期:2012年3月8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湖工业开发区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研发、销售:镍氢电池、镍氢电池组、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组、电池充电器、移动电源、电源管理系统、风光电一体储能系统、动力电池系统、电池保护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惠州豪鹏2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有惠州豪鹏8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查询,惠州豪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54P9L55G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1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惠州仲恺高新区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松柏岭大道38号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动力电池模组、储能电池模组、电池保护板封装、电源管理系统及电源系统的研发及销售。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认证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广东豪鹏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查询,广东豪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务人惠州豪鹏、广东豪鹏分别与兴业银行签署的《额度授信合同》(编号分别为:兴银深光明授信字(2024)第0056号、兴银深光明授信字(2024)第0058号)及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分别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分别为:兴银深光明授信(保证)字(2024)第0056号、兴银深光明授信(保证)字(2024)第0058号),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保证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保证额度:最高额保证,即公司为惠州豪鹏提供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1.5亿元、为广东豪鹏提供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1亿元的最高额保证。《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不包括债务人以自有或第三方所有的保证金、存单等为质物向债权人申请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证、贷款等业务的等额本金债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生效的担保额度为600,0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17,9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63.1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已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63,671.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63.90%。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惠州豪鹏、广东豪鹏与兴业银行签署的《额度授信合同》(编号分别为:兴银深光明授信字(2024)第0055号、兴银深光明授信字(2024)第0056号、兴银深光明授信字(2024)第0058号);

2.公司为惠州豪鹏、广东豪鹏提供担保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分别为:兴银深光明授信(保证)字(2024)第0056号、兴银深光明授信(保证)字(2024)第0058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