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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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2024-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于2024年6月24至25日增持公司股份718,300股,并计划自2024年6月26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2024年6月24日至25日增持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截止2024年9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情况:增持主体阳光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增持前,阳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55,88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5.15%;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南昌致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7,28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73.33%。

2、公司2024年2月8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1),阳光集团计划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2024年5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阳光集团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已实施完成。阳光集团、南昌致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本次公告披露 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金额及资金来源: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2024年6月24至25日增持金额),增持所需资金为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阳光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6月26日起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方式:增持主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相关承诺: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按规定锁定股份及保证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止2024年9月25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阳光集团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01,500股(含2024年6月24至25日增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7081%,累计增持金额为20,385,271元(不含交易费)。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阳光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