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相关规定,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9月25日起,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国泰君安(代码:601211 )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相关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