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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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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招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
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4-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9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09月27日起,调整天弘招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金额限制,调整为暂停本基金机构投资者全部基金份额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机构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全部基金份额的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如机构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全部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公司有权拒绝。

(2)自2024年10月8日起,调整为暂停本基金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者全部基金份额单笔金额 2000 万元以上(不含 2000 万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的全部基金份额的金额不得超过 2000 万元(不含 2000 万元)。如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全部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2000万元,本公司有权拒绝。

(3)其余机构投资者自2024年10月8日起仍按照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约定,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全部基金份额的金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如单日累计申购全部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公司有权拒绝。

(4)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