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之
一致行动人及公司部分董事增持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4-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物流 公告编号:2024-070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之

一致行动人及公司部分董事增持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樊继波先生及共青城铂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宸投资”)、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郝剑斌先生、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于劲松先生计划自2024年6月26日起3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樊继波先生及铂宸投资拟增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300万股且不超过540万股;郝剑斌先生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于劲松先生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日,樊继波先生及铂宸投资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387,6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5%,增持金额合计2,419.14万元;郝剑斌先生增持公司股份4,419,5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0%,增持金额合计1,999.50万元;于劲松先生增持公司股份2,192,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5%,增持金额合计1,000.87万元。截至2024年9月25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樊继波先生及铂宸投资、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郝剑斌先生、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于劲松先生。

(二)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樊继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2,7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8%,铂宸投资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樊继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4,433,6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3%。郝剑斌先生、于劲松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除本次增持计划外,上述主体在过去12个月内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发展理念,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樊继波先生及铂宸投资、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郝剑斌先生、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于劲松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票。其中,樊继波先生及铂宸投资拟增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300万股且不超过540万股;郝剑斌先生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于劲松先生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上述主体拟增持股份数量/金额均含2024年6月26日其已增持数量/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及公司部分董事增持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增持,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符合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二)上述增持主体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樊继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变动情况:

注:上表百分比加总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2、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郝剑斌先生、于劲松先生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变动情况: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三)上述增持主体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对于2024年8月30日在窗口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票2,100股,樊继波先生承诺自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未来六个月后若减持窗口期买入的股票,将向公司董事会上缴由窗口期增持股票事项所取得的全部收益。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物流 公告编号:2024-069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比例达到5%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9日、2024年7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0日、202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及《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9月2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2,949,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0%,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1.19%,购买的最高价为4.68元/股、最低价为4.1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4,572.0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