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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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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93 证券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1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罗欣健康科技(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健康”)系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资金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持续发展和业务顺利开展,2024年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其中,控股子公司罗欣健康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健康”)拟为其全资子公司湖南健康3,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北京健康与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星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在湖南长沙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北京健康同意为湖南健康与农商银行签订的主债权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审议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罗欣健康科技(湖南)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4日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瑞西路1288号9号栋4楼609室

法定代表人:陈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RWJT0XL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口罩零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软件开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玻璃仪器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专用设备修理;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日用品批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健康持有湖南健康100%股权。

湖南健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进行信用评级。

湖南健康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星支行

2、保证人:罗欣健康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3、债务人:罗欣健康科技(湖南)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债务人依据主合同与债权人发生的全部债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以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提前收贷产生的可得利息损失、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付的费用。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分期履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借款人宣布提前还款之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主合同期限届满,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借款展期的,保证人仍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顺延。

7、被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8、合同生效:合同经债权人盖章、保证人签章(自然人签名、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融资事务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被担保方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降低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2,6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39%;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8,927.0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北京健康与农商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