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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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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
提示性公告

2024-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4-068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基金”)实施减持计划导致,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0,49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基金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基金信息

(三)主要负责人信息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4年9月24日,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9,9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416%。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具体如下:

注:以上数据相加不一致的,因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已经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就本次减持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基金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但其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贵州三力

股票代码:60343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352弄11号1幢201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320弄8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基金信息

(三)主要负责人信息

二、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如下: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1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098,022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基金持有上市公司20,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24%。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基金持有上市公司20,490,1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97%

二、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系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卖出。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4年9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贵州三力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9,9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416%。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具体如下:

注:以上数据相加不一致的,因四舍五入造成。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贵州三力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业部办公室。

联系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

联系电话: 0851-3811339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本人/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

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寿伟光

签署日期:2024年 9月 24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

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寿伟光

签署日期:2024年 9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