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9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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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2021年至2023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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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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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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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权益变动能否完成具有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十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骏才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书
年 月 日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策文件;
(四)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变更的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自查报告;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自查报告;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说明;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函及说明文件;
(十)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十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财务报表;
(十二)财务顾问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核查意见。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骏才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书
年 月 日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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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骏才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书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