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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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质押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质押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程立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市奔腾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奔腾牧业)的通知,获悉程立力先生所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质押业务,奔腾牧业所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1:上表所述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形,下同。

注2:上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注3:上表中“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合计数为质押股份总数占程立力、常州市奔腾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常州市天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注4: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等情况。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程立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其质押的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额度。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截至2024年8月1日前发生的委托理财事项已经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相关金额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自2024年8月2日起至本公告日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发生额已累计达到人民币84,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上委托理财的成交金额已达到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内容

二、审批程序

《关于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防控措施:

(一)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二)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三)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对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六、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未到期金额合计70,200万元(含本次新增),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委托理财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七、备查文件

相关理财产品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