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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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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应表决的董事13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胡启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024年9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沈春水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化情况,同意增补董事沈春水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徐志翰(独立董事)

委 员:沈春水(董事)、张本照(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同意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具体事项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4年9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附:

胡启胜先生简历

胡启胜先生,198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级经济师。曾担任亳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行政秘书、投融资部主管,亳州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运营部主管、运营部副经理,亳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部副经理,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经理、投资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安徽安诚资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亳州市康安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安徽建安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安徽安诚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亳州建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亳州市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亳州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安诚亳海(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亳州文化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亳州中安辰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安徽东方帝维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东方新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胡启胜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要求;除担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14:30时。

(2)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交。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本次只选举1名非独立董事,不需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 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1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5.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

邮编:230022

联系人:耿勐翾、朱睿达

联系电话:0551-68167077、62201743

传真号码:0551-62207322

电子信箱:dshbgs@gyzq.com.cn

6.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8”,投票简称为“国元投票”。

2.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上午9:15,结束时间为同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同意”划“√”,“反对”划“×”,“弃权”划“O”。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