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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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润科技

股票代码:002654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志江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产业研发大厦B座50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明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建国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志君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

通讯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二路2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9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李志江先生,1957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首席经济顾问,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产业研发大厦B座50层。

罗明先生,1972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

胡建国先生,195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

李志君女士,1968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通讯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二路2号。

李志江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收购办法》及相关承诺,罗明、胡建国、李志君与李志江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2、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及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号)。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志江计划自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11月1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00%)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持股5%以上股东李志江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累计已减持2,798,80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845,302,544股的0.3311%,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万润科技91,574,453股股票,占当时总股本859,433,963股的10.6552%,其中:李志江持有公司83,972,103股股票,占当时总股本859,433,963股的9.7706%;罗明持有公司6,852,350股股票,占当时总股本859,433,963股的0.7973%;胡建国间接持有公司450,000股股票,占当时总股本859,433,963股的0.0524%;李志君间接持有公司300,000股股票,占当时总股本859,433,963股的0.0349%。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万润科技47,803,388股股票,占当前总股本845,302,544股的5.655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达到5.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2021年8月27日,股东罗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5,36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859,433,963股的0.6237%。

(2)2021年12月3日,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859,433,963股缩减至855,125,96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3)2022年3月4日至10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志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3,209,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855,125,963股的1.5447%。

(4)2022年3月14日至2023年1月5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志江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12,885,86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855,125,963股的1.5069%。

(5)2023年1月9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志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5,481,39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855,125,963股的0.6410%。

(6)2023年5月25日,公司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北京亿万无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业绩补偿义务人补偿股份,公司总股本由855,125,963股缩减至845,302,54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7)2023年6月14日,股东李志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3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845,302,544股的0.0355%。

(8)2023年7月20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志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3,736,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845,302,544股的0.4420%。

(9)2024年9月24日至25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志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2,798,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845,302,544股的0.3311%。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情况和公司回购注销股票导致股本减少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达到5%。

2、本次权益变动的其它情况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志江现任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首席经济顾问,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志江持有万润科技47,353,388股股票,占当前总股本的5.6019%。

(2)信息披露义务人罗明目前未在万润科技任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罗明未持有公司股票。

(3)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志君现任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志君未持有公司股票。

(4)信息披露义务人胡建国目前未在万润科技任职,其通过深圳市德润共赢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万润科技450,000股,占当前总股本的0.0532%。

在进行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时,胡建国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与李志江、罗明、李志君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并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与履行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交易公司股份的相关承诺。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李志江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798,800股,其余信息披露义务人罗明、胡建国、李志君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它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本报告书文本。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5-33378926;联系人:潘兰兰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志江、罗明、胡建国、李志君

2024年9月26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志江、罗明、胡建国、李志君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