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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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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059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光大楼一层1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上述提案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和《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0日、1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张蔚

电话:010-62770008 传真:010-62770880

电子邮箱:zw@thunis.com

5、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8

2、投票简称:紫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被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及期限: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057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9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9月27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紫光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云”)系公司下属从事云服务的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紫光云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如下担保:

1、同意公司为紫光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的1年期人民币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相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以及相关的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2、同意公司为紫光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的不超过3年期人民币1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范围为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同意公司为紫光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的不超过3年期人民币1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和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8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058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已超过公司2023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云”)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从事云服务的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紫光云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如下担保:

1、公司拟为紫光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的1年期人民币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相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以及相关的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2、公司拟为紫光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的不超过3年期人民币1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范围为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公司拟为紫光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的不超过3年期人民币1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和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紫光云为公司持股46.6667%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6,800万元,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汇祥道399号6号楼,法定代表人:王燕平,主要从事云计算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技术开发等,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46.6667%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天津紫光海河云计算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9.7619%股权;天津紫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7.8571%股权;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3.5714%股权;共青城旭诺紫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1429%股权。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5.26亿元,负债总额为19.25亿元(银行贷款2.37亿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2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5.66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5.08亿元,利润总额为-2.6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49亿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3.92亿元,负债总额为19.25亿元(银行贷款4.25亿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6.5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4.34亿元;2024年1月-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5.73亿元,利润总额为-1.3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32亿元。

截至目前,紫光云无对外担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债务人:紫光云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2亿元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以及相关的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相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2、《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债务人:紫光云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1亿元

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债务人:紫光云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1亿元

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和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紫光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补充流动性资金,促进业务稳健、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紫光云内控体系健全,市场环境稳定,具有持续经营和偿还债务的能力,加之其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紫光云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紫光云将提供全额连带责任反担保,紫光云的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928,900万元及90,300万 美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3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75.78%。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68,000万元及80,700万美元(不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3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3.13%;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0万美元,占公司2023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57%。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紫光云2023年度、2024年1月-6月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