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24-051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24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河清先生、吴月华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继续为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53)。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24年9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24-052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并于2024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扬集团”)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3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鉴于上述担保期限即将到期,结合万里扬集团一直以来大力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向银行、非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保障公司利益,公司为万里扬集团提供担保的同时,由万里扬集团提供反担保。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河清先生、吴月华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万里扬集团持有公司29.2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间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6月13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洞溪
法定代表人:黄河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21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电子元件、机械设备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建材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外),仓储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9.26%的股份。
万里扬集团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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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扬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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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万里扬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根据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经营发展需要确定的金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内的实际担保金额可循环使用。
担保额度内的具体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间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尚未签署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万里扬集团提供担保,是万里扬集团正常经营需要,万里扬集团一直以来大力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同意公司继续为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向银行、非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同时,万里扬集团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万里扬集团提供担保的同时,由万里扬集团提供反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该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继续为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双方的经营发展,万里扬集团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为万里扬集团提供担保的同时,由万里扬集团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2,250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37.71%。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1,350万元,公司为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900万元。
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24-054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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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议案1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均以公司在2024年10月9日下午16:30前收到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6、登记时间: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上午9:30 至11:30,下午14:00 至16:30;
7、登记地点: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肖典
联系电话:0579-82216776
指定传真:0579-82212758
电子邮箱:xd@zjwly.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
邮政编码:321025
8、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3、会议联系人:肖典
联系电话:0579-82216776
指定传真:0579-82212758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4。
2、投票简称:“万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代表本单位(个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相关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单位(个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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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投票说明:
1、对于上述审议事项,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时只需在议案右边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选项下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