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4-120
债券代码:127100 债券简称:神码转债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同意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95亿元,预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等额650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同时,在此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按照控股子公司的审议程序决定,控股子公司在其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近期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与子公司上海神州数码有限公司的授信业务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人民币2.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近期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子公司神州数码(深圳)有限公司的授信业务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人民币3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近期就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子公司神州数码(深圳)有限公司的授信业务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人民币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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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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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担保人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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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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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632.37亿元,其中股东大会单独审议担保金额人民币3.7亿元和美元10.21亿元(按实时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合计约75.78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对外担保实际占用额为287.9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6.53%。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13.74亿元,担保实际占用额3.33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550.62亿元,担保实际占用额284.64亿元。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4-119
债券代码:127100 债券简称:神码转债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叶海强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9月12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23人,代表股份62,171,1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4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55,728,8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63%。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721人,代表股份6,442,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9683%。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21人,代表股份6,442,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83%。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61,798,4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05%;反对280,9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19%;弃权9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6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143%;反对280,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07%;弃权9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5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凤、谢运莉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