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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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4-044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目前监事会共有4名监事,实到监事4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4-043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时代电气”)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向合作银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闲置的自有

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包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一定的系统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实施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向合作银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4-045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电气”或“公司”)核心

技术人员刘永江先生近日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变流与控制技术中心主任,不再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刘永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 刘永江先生与公司签有《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与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

核心技术人员刘永江先生近日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变流与控制技术中心主任,不再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刘永江先生公司离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刘永江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毕业于华东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获学士学位;2011年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获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11年7月至2015年4月,任公司技术中心牵引变流器部产品研发工程师。2015年4月至2017年3月任公司轨交技术中心牵引变流器部系统组组长。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任公司轨交技术中心牵引变流器部部长。2018年5月至2020年3月任公司轨交技术中心副主任。2020年3月至2020年11月,任公司产品管理中心副主任。2020年11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轨道交通技术中心主任,2023年4月起任公司变流与控制技术中心主任。刘永江先生离职前为公司变流与控制技术中心主任,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永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中金公司时代电气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时代电气1号资管计划”)参与了公司科创板IPO战略配售,持有时代电气1号资管计划16.66%的份额。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与专利技术情况

刘永江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并不会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刘永江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责任并签订了《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中对保密内容、保密范围、保密期限作出了明确约定,并对其需要履行的保密措施进行了明确界定。

公司制定了《竞业限制管理办法》,并与刘永江先生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其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在与公司生产相同或类似产品、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利用相同或类似技术或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也不得采用自己个人独资或与他人合资、合作、合伙或采取提供咨询服务等其他方法生产或协助他人生产与公司相同或类似产品、利用相同或类似技术、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或者有竞争关系的产品、业务、技术。

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公司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公司拥有扎实的高学历人才基础,通过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出了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专业研发人才队伍,为公司保持技术先进性和持续创新能力做好保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境内研发人员数量为3,180人,占境内员工总人数比例为38.03%,其中核心技术人员为10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9人,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刘永江先生离职后,公司其他关键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不会因刘永江先生离职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正常进行。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刘永江先生已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能力、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刘永江先生在职期间参与研究并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所有,其已与公司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