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公告编号:临2024-061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7日14点45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阳路2277号,永达国际大厦裙房二楼多功能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7日
至2024年10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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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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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5日 9:3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靠近江苏路)。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邮编:200050。
公共交通线路:地铁2、11号线(江苏路站4号出口)、公交线路44、20、825等。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自有账户持股股东及机构委托股东也可扫描下方
二维码进行登记。
4、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10月15日16时前收到为准)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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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人士交通、食宿自理。
(二)公司投资者邮箱:invest@ljz.com.cn,投资者热线:021-33848801。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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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4-060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黄峰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黄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黄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黄峰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缺少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黄峰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业委员会中的职责。
黄峰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黄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202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第十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王琳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若王琳琳女士被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董事会同意由其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琳琳,女,1967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招商局集团计财部财务管理室主任,招商局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香港明华船务公司财务总监,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财务总监、副总裁,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等。现任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独立董事。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4-059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第十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专项公告《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编号:临2024-060)。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4-061)。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