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广物 公告编号:2024-082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6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暨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赵强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赵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赵强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全面推进公司能源物流主业转型做出了巨大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赵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和能源物流转型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实际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刘栋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鲍乡谊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鲍乡谊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实际经营管理需要,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李建军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经认真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李建军先生具备董事所需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实际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投资委员会由刘栋先生、赵强先生、孙慧女士组成,由刘栋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孙慧女士、刘栋先生、崔艳秋女士组成,仍由孙慧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能源物流战略发展需要,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建设,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顾磊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经认真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顾磊先生在铁路运输行业专业从事铁路运营管理工作20余年,拥有丰富的生产运营、经营管理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工作;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顾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500股,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3)。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个人简历
1、董事长
刘栋,男,198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人力资源师,税务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投资部部长、副部长;2023年2月至今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董事
李建军,男,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管理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会计主管、副部长、部长、财务副总监,瓜州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兼广汇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0月至2024年9月任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24年9月至今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3、常务副总经理
顾磊,男,197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9年7月至2022年9月任乌鲁木齐铁路局调度所值班主任、安全教育室主任;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任新疆新投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任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广物 公告编号:2024-083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8日 16 点 0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8日
至2024年10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4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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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则不需要公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请在登记时间内进行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4年10月16日、17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6日、17日上午10:00至19:00(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0楼证券部
邮编:830000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0991-6602888
传真:0991-6603888
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公司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含有价币券)。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