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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视传媒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71

证券代码:250052 证券简称:23吉视01

吉视传媒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9月24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监事5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吉林展鹏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账面长期挂账应付款项进行了专业鉴定,根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应付账款呆死账中被追偿风险较低的应付账款共计108项,合计5,506,189.64元;其他应付款呆死账被追偿风险较低的应付账款共计29项,合计2,839,224.18元。上述核销应付款项总额8,345,413.82元。本次核销的应付款项全部转入2024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将增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45,413.82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核销依据充分。对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能够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及确认营业外收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数据资源资产入表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资产,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资产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规范企业数据资源资产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公司对数据资源资产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暂行规定而对数据资源资产入表相关会计处理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有利于公司数字化转型,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数据资源资产入表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72

债券代码:250052 债券简称:23吉视01

关于数据资源资产入表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并规定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探索数据资产入表新模式”。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暂行规定,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使得原用于形成企业数据资源资产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得以确认为企业存货或无形资产,标志着我国在数据资源资产入表领域正式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令相关企业资产负债与成本费用结构得到同步改善,激励企业快速实现数字化转型,拥抱数据要素市场。

为了积极拥抱新政策、创新公司的商业模式,公司开展了数据资产入表工作,现已形成“家庭互联网视频类应用区域运营策略分析数据集”数据体量约1G、2.3亿条,该数据集已于9月13日取得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数据资产登记证书,后续,将形成该数据资产确权评估及会计处理意见。预计本年7-12月,本项目形成数据资源资产(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合计约460万元,同步减少公司相关成本费用,主要包括人工成本、数据权属鉴证、合规评估、质量评估、登记结算等费用。

由于本次资产入表涉及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为了规范企业数据资源资产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公司对数据资源资产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资产,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资产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执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资产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数据资源资产入表相关会计处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数据资源资产入表相关会计处理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公司适用于数据资产的业务需求和公司的战略转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结构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有利于公司数字化转型,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助力于公司数字化转型和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有利于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4-070

债券代码:250052 债券简称:23吉视01

吉视传媒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9月24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吉林展鹏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账面长期挂账应付款项进行了专业鉴定,根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应付账款呆死账中被追偿风险较低的应付账款共计108项,合计5,506,189.64元;其他应付款呆死账被追偿风险较低的应付账款共计29项,合计2,839,224.18元。上述核销应付款项总额8,345,413.82元。本次核销的应付款项全部转入2024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将增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45,413.82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的应付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有利于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及确认为营业外收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审议与吉林广播电视台、前海手绘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为加速公司数字化转型进程和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应用,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与吉林广播电视台、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来画科技文化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吉林广播电视台、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来画科技文化有限公司联合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为推动工作有效落实,依据框架协议第二条关于开展AI产品生产及销售合作和开展广播电视AI音视频智能业务合作的约定,公司拟与吉林广播电视台、深圳市前海手绘科技文化有限公司合资组建吉林吉视来画科技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拟出资50万元,持股10%。合资公司将助力吉林文化数字化AI底座建设,与公司现有数字化体系融合,推动公司迈向更高层次数字化转型。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数据资源资产入表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资产,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资产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规范企业数据资源资产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公司对数据资源资产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暂行规定而对数据资源资产入表相关会计处理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数据资源资产入表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