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4-065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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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施差异化分红,故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67.77元/股(含)调整为67.55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4年9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7.77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4年6月13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7.7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67.55人民币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4年9月20日(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23,7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4,772,460股的比例为1.0662%,最高成交价为5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79元/股,成交总金额合计50,998,163.75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4-064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
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磐信(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磐信”)持有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股份12,023,694股,持股比例10.48%。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数量,已于2023年9月4日、2023年12月25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6月8日,奥浦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计划公告》。上海磐信计划自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65,904股,合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80%。
2024年9月30日,奥浦迈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磐信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上海磐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49,897股,合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7%;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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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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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