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7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4 年9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101,000元“永02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数7,190股,占“永02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5%。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永02转债”金额为610,446,000元,占“永02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835%。
●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已有人民币11,000元“永02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转股数793股,占“永02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2%。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2号)核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智能”,“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了610.54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1,054.70万元。存续期六年。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44号文同意,公司61,054.7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9月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永02转债”,转债代码“113654”。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永02转债”自2023年2月1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2023年2月10日至2028年8月3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4.07元/股。因实施2022年、2023年权益分派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2024年9月13日,“永 02 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9.70元/股,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5、2024-038、2024-071)。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一)本次“永02转债”的转股期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本期间内“永02转债”转股的金额为人民币11,000元,本次因转股形成的公司股份数量为793股,占“永02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488,158,811股)的0.0002%,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7,190股,占“永02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488,158,811股)的0.0015%。
(二)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尚未转股的“永02转债”金额为610,446,000元,占“永02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835%。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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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永02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571-28057366
传真:0571-28028609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8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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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含)-3,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1月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04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8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购买的最高价为6.59元/股,最低价为6.07元/股,支付的金额为5,048,101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9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