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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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4-060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新光”或“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杰刚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7日,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54)。

4、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7)。

5、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7、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由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792万股;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作废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考核要求为以2021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对每个年度定比业绩基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对应的系数(X)核算归属比例。

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59436_J01号):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0,597,324.29元,业绩基数为309,674,984.51元,营业收入增长率为51.96%。2023年度公司实现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712,648.46元,业绩基数为117,730,495.69元,净利润增长率为23.77%。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与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均未达到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触发值,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含已离职人员)对应第二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9.822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614万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792万股限制性股票;因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含已离职人员)对应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9.822万股不得归属,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614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公司就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4-059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

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郑安民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郑安民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设立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会的成员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各专门委员会任职人员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三人,分别为:郑安民、郑耀、宋又强;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人,分别为:王鸣、李勇、周良;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三人,分别为:李勇、宋又强、辜长明;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三人,分别为:宋又强、王鸣、郑耀。

上述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三、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选举郑今兰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郑今兰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郑耀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汪方华先生和辜长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汪方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其中汪方华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汪方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9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续聘薛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薛欢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汪方华先生简历:

汪方华,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年~1995年,毕业于兰州商学院会计专业获经济学学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税务师证书,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1994年~1996年,任青岛黄海橡胶集团公司会计。1996年~2002年,任青岛税务师事务所(青岛大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税务代理。2003年~2004年,任青岛星辰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5月至2009年12月,担任本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1月至2015年9月,担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2010年7月至今,担任普奥达监事、奥美克医疗监事;2015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7年9月至今,担任淄博海泰执行董事;2022年3月至今,担任国药新光监事;2020年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二、薛欢女士简历

薛欢,女,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上交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2020年1月加入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秘助理,2021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4-061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6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9 月 30日,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0,614,000 股的比例为 0.61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40.75 元/股,最低价为 28.8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109,622.5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4-058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8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今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郑今兰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选举郑今兰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792万股限制性股票;因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含已离职人员)对应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9.822万股不得归属,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614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4-057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8日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安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郑安民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郑耀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继续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快速发展,续聘董事郑耀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汪方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续聘汪方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汪方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续聘汪方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汪方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续聘汪方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辜长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续聘辜长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薛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续聘薛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由郑安民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宋又强、郑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由王鸣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李勇、周良。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由李勇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宋又强、辜长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由宋又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王鸣、郑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792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鉴于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含已离职人员)对应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9.822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因此,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614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