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0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情况公告

2024-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4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12.63元/股

转股期限:2021年7月14日至2027年1月7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锋龙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公开发行245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45亿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124号”文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1年1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锋龙转债”,债券代码“128143”。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7月14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7年1月7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及调整情况

“锋龙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7.97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锋龙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12.63元/股。

2021年6月,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42,2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4股。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8日。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锋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7.97元/股调整为12.7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8日起开始生效。

2022年6月,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2022年 6月28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9日。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锋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73元/股调整为12.6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29日起开始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锋龙转债”面值因转股减少2,000.00元,转股数量为158股。截至2024年9月30日,“锋龙转债”面值剩余金额为173,053,400.00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2024年8月,公司原副总经理雷德友先生到龄退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持有的213,98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全部转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锋龙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2021年1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2436756)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锋龙股份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锋龙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5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补充质押部分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通知,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上述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本次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补充质押股份,是由于前期已质押的为本公司可转债提供担保的股票市场价值已达到需补充质押的约定条件,因而进行补充质押,不涉及融资需求。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系基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锁定的15,928,516股高管锁定股。

注2: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