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4年9月30日发布了《国联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国联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国联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两年定期开放基金,于2021年2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本基金第二个开放期(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5日共20个工作日)最后一日日终触发了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国联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于2024年9月26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4〕803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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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4年9月25日终(即本基金第二个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触发了《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条款,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对本基金进行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已于2024年9月26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将于2024年10月10日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4〕803号)同意。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9月25日,已自2024年9月26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接受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直至终止申购赎回,不再交易直至终止上市。本基金自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之日起,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费用。本基金将于2024年10月10日终止上市及终止申购赎回。
2、后续,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继续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办理基金财产清算事宜,并对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3、咨询办法: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l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