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 安杰思
股票代码 : 688581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元生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4栋42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元生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
签署日期: 2024 年 10 月 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安杰思”或“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杰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主要负责人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新建元在康沣生物(HK 06922)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及送股以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即以总股本57,870,97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401,398股后57,469,573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5元(含税),且每10股派送红股4股(含税)。合计派送红股22,987,829股,总股本增加至80,858,800股。
权益分配实施完毕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50,635股,合计持股比例从4.9996%被动增加至5.009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苏州元生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08,588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期间为2024年9月9日起至2024年12月8日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苏州元生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建元持有公司股份为4,050,635股,持股比例为5.009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10月8日,新建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7,695股,占公司总股本0.0095%。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建元持有公司4,042,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具体情况如下:
■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安杰思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4-047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
的权益变动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苏州元生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建元”)持股4,042,940股。其持有公司股份占比由5.0095%下降为5.000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新建元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新建元履行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2、本次权益变动系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上述股东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建元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