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原董事长一审刑事
判决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39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原董事长一审刑事
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上实龙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龙创”)通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上实龙创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曹文龙及其他相关人员作出了一审《刑事判决书》((2023)沪02刑初31号)。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曹文龙的一审刑事判决
曹文龙原任上实龙创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因涉及与上实龙创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曹文龙及其他相关人员作出一审刑事判决,其中对曹文龙的判决摘录如下:
被告人曹文龙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百八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百八十万元,罚金人民币三百九十万元。
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发还被害单位,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此前已对曹文龙等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公告(临2022-25号))。
以上案件的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继续关注相关诉讼、仲裁进展情况,并将根据案件后续进展情况评估确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公司权益,并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40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
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上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创投”)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中院”)申请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上实龙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龙创”)进行破产清算。
● 上实龙创收到三中院发来的《通知书》[(2024)沪03破申111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上实龙创对破产申请如有异议,应在收到该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三中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公司作为持有上实龙创69.7849%的控股股东,将积极配合法院相关工作。
● 若法院正式受理本次破产申请,上实龙创可能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被管理人接管,从而导致公司丧失对其的控制权。
● 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没有对上实龙创提供对外担保;上实龙创未归还公司的股东借款余额及利息约为人民币4.62亿元,若上实龙创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则可能存在无法全数收回的风险。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上实龙创未收到法院关于本次上实龙创被申请破产清算的任何裁定,本次针对上实龙创的破产清算申请是否将导致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破产申请概述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实龙创收到三中院发来的通知书获悉,债权人上实创投向三中院申请上实龙创进行破产清算。
申请人:上实创投
被申请人:上实龙创
申请事项:请求裁定对上实龙创进行破产清算
2024年5月31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上实创投起诉上实龙创支付借款本金1.1亿元及利息一案,该案于2024年7月10日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结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公告部分内容(临2024-38号))。
《民事调解书》中载明的清偿日期届满后,上实创投要求上实龙创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上实龙创以缺乏清偿能力为由,仍未向上实创投清偿此笔债务。
鉴于上实龙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存在缺乏清偿能力之情形,上实创投作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上实龙创进行破产清算。
二、破产申请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上实龙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6118.6813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李喆明
4.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5.营业期限:1999年11月1日至无固定期限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监理;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环境保护监测;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通信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智能水务系统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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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标的公司与公司关系说明:上实龙创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9.标的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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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取自上实龙创单体报表数据。
三、假设标的公司破产对公司的影响
1.若法院正式受理本次破产申请,上实龙创可能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被管理人接管,从而导致公司丧失对其的控制权,同时导致上实龙创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从上实龙创的财务数据来看,2023年度上实龙创单体报表净资产为-20.87亿元、负债总额为22.34亿元,同期上实发展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为100.46亿元、负债总额为194.18亿元。如果上实龙创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其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变化可能对公司利润或公司负债总额等造成影响,最终影响将依据破产清算结果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2.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没有对上实龙创提供对外担保;上实龙创未归还公司的股东借款余额及利息约为人民币4.62亿元,若上实龙创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则可能存在无法全数收回的风险。
注:2022年6月,上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公司关于向上实龙创业绩对赌方追讨2015-2017年间上实龙创业绩未达标补偿,公司要求上实龙创及其担保方归还公司向上实龙创提供的股东借款、利息及罚息的仲裁申请(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公告(临2022-25号))。截至目前,该仲裁案件处于仲裁待开庭阶段。
四、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上实龙创未收到法院关于本次上实龙创被申请破产清算的任何裁定,本次针对上实龙创的破产清算申请是否将导致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在此过程中,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相关工作。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