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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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一2024年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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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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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生猪出栏量、生猪销售均价较去年同期上升,且生猪养殖成本较去年同期下降。
四、风险提示
1、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未来生猪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滑,仍然可能造成公司的业绩下滑。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生猪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是整个生猪生产行业的系统风险,对任何一家
生猪生产者来讲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控制的外部风险。
3、动物疫病是畜牧行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
2、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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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8.60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58.6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为6,825.9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5%;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58.6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为5,119.4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7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