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104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7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24年2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24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9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92.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3%,购买的最高价为11.04元/股、最低价为9.3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04.564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注: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占总股本的比例按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74,171,299股计算)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105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224,225,000元“新星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14,172,273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8.8577%。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新星转债”金额为人民币370,775,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62.3151%。

●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已有82,162,000元“新星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份,转股数量为8,216,200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号”文核准,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公开发行了59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9,5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0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2日;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1号文同意,公司59,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1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星转债”,债券代码“113600”。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新星转债”自2021年2月1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3.8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0.00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同意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4日起,“新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3.85元/股向下修正为17.4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8月6日起,“新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45元/股向下修正为10.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发行的“新星转债”转股期为2021年2月19日至2026年8月12日。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82,162,000元“新星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份,转股数量为8,216,200股。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224,225,000元“新星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14,172,273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8.8577%。

截至2024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新星转债”金额为人民币370,775,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62.3151%。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9891365

邮箱:ir@stalloys.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106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8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 增持股份进展情况:截至2024年10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3.07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9%,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5,002,159元(不含交易费),占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75.01%。

●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因资本市场情况变化、增持窗口期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先生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的基本情况

(三)陈学敏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且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8日起的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24年10月9日,陈学敏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3.07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9%,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5,002,159元(不含交易费)占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75.01%。目前陈学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542,47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0.27%;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011,39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2.71%。(注: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上述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按2024年10月9日公司总股本180,321,299股计算)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陈学敏先生将继续按照增持股份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因资本市场情况变化、增持窗口期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陈学敏先生增持股份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陈学敏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107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星转债”转股数量累计达到转股前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4年10月9日,累计已有人民币285,725,000元“新星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20,322,273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2.7014%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10月9日,尚未转股的“新星转债”金额为人民币309,275,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51.9790%。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号”文核准,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公开发行了59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9,5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0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2日;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1号文同意,公司59,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1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星转债”,债券代码“113600”。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新星转债”自2021年2月1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3.8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0.00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同意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4日起,“新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3.85元/股向下修正为17.4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8月6日起,“新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45元/股向下修正为10.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二、可转债转股情况

公司发行的“新星转债”转股期为2021年2月19日至2026年8月12日。截至2024年10月9日,累计已有人民币285,725,000元“新星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20,322,273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2.7014%。

截至2024年10月9日,尚未转股的“新星转债”金额为人民币309,275,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51.9790%。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截至2024年10月9日,“新星转债”累计转股20,322,273股,其中974股转股来源于公司回购股份,未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9891365

邮箱:ir@stalloys.com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108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比例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新星转债”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44.1908%减少至42.7079%,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4829%。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号”文核准,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公开发行了59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9,5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0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2日;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1号文同意,公司59,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1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星转债”,债券代码“113600”。“新星转债”自2021年2月1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的初始价格为23.8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0.00元/股。

自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10月9日,“新星转债”累计转股9,288,700股,公司总股本由171,032,599股增加至180,321,299股,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44.1908%减少至42.7079%,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4829%。

二、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陈学敏

2、信息披露义务人2: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

3、信息披露义务人3: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1)上述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2)陈学敏持股数量变动系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所致。自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10月9日期间,陈学敏先生合计增持1,430,700股公司股份,陈学敏先生持股数量由35,111,774股增加至36,542,474股。

三、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新星转债”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新星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时间、数量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109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9日、10月1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9日、10月1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目前,除了上述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未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4年10月9日、10月1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