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4-045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备注:现场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网络出席股东68人。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Jürgen V?hringer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4人,出席4人,董事长Jürgen V?hringer先生、副董事长丁福如先生及独立董事周逢满先生、张俊先生因工作原因采用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范斌先生、监事凌宇静女士因工作原因采用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临时代理董事会秘书胡忠青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经累积投票,选举丁佳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一岑、陈乃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