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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暨持股比例
降至5%以下的公告

2024-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6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暨持股比例

降至5%以下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东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权益变动后,刘东生先生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尚科技”或“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刘东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刘东生先生于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为1,264,54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为150,400股,合计减持比例为1.099572%(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1,267,300股后总股本的1.110509%)。

本次权益变动后,刘东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434,020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977%(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1,267,300股后总股本的5.04970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刘东生先生的股份比例下降至5%以下。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刘东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及权益变动告知函》;

3、刘东生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