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TCL智家 公告编号:2024-059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彭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董事会同意选举彭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陈绍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保证董事会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推进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工作。经公司控股股东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增补陈绍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陈绍林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若陈绍林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相关事项审议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10月29日15:30在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2楼A1(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补陈绍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0)。
三、备查文件
(一)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非独立董事推荐函》;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一、彭攀先生简历
彭攀先生,1976年2月生,拥有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湖南大学国际会计学士学位。彭攀先生于1998年从湖南大学毕业后,于长荣(香港)有限公司担任分析师,其后于2000年在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担任会计主管。彭攀先生于2005年加入TCL,并在2005年至2019年期间先后在TCL担任多个财务相关职位,包括财务经理、高级财务经理、财务部部长及财务总监。自2019年起彭攀先生曾担任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之财务中心中心长兼副总裁,以及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财务运营部部长。彭攀先生现任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TCL实业”)首席财务官、TCL电子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自2024年6月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攀先生:
1、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TCL实业担任首席财务官,在公司关联方TCL电子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
2、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3、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4、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6、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二、陈绍林先生简历
陈绍林先生,1977年9月生,拥有华中科技大学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南昌大学工学学士学位。1999年7月至2016年8月,曾担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开发部长、海外销售总监;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任TCL实业空调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兼任研发中心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TCL实业空调事业部总经理;2020年7月至2023年9月,任TCL实业副总裁、空调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TCL实业高级副总裁、空调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绍林先生:
1、在公司控股股东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在间接控股股东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副总裁及TCL空调事业部总经理职务;
2、未持有公司股票;
3、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4、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6、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TCL智家 公告编号:2024-060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9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上午09:15-9:25、0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
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可以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上述网络投票操作方式、计票规则如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存在冲突,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为准。
6、股权登记日时间: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0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2楼A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2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对提案1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提交有关资料。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须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委托行使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权。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5)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00一11:30、14:00一17:00)。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10月22日17:00之前送达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2楼A1(TCL智家),邮编 528427(信函请寄: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吴鑫、刘癸源;
(2)联系电话:(0755)8652 9556;
(3)电子邮箱:tclzj_ir@tclsmarthome.com;
(4)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2楼A1(TCL智家)。
5、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8
2、投票简称:TCL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09:15-9:25,0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4年10月18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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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TCL智家 公告编号:2024-061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的
公告
本公司股东武汉株信睿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与股东武汉株信睿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截止本公告日,武汉株信睿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株信睿康”)持有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4,380,000股,持股比例5.94%,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而非控股股东,亦非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2、截止本公告日,株信睿康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64,38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94%;累计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9,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1.64%,占公司总股本的5.44%。
一、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株信睿康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被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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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株信睿康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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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株信睿康不是公司控股股东,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2、株信睿康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股份被冻结的司法文书,暂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