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4-065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10月15日;
2、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70人;
3、本次解除限售数量:446,87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855%。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6,87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5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6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2023年6月20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9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主席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授权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披露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确认。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3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向74名激励对象授予722,5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9月22日。
6、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0%。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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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年7月20日,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9月22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4年9月21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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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3年7月20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35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5万股。董事会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由132人调整为97人,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100.30万股调整为 90.25万股。
2、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3年7月7日实施完毕,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36元/股调整为8.26元/股。
3、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23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认购本人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上述激励对象弃购的获授限制性股票作废,不再授予。公司最终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74人,实际授予数量为722,500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1797%。除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放弃认购外,其余激励对象均在公司2023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内,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审议批准的数量一致。
4、公司于2024年6月实施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402,056,96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650,500股的401,406,4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完成后,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0人对应的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由343,750股调整为446,875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10月15日;
2、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70人;
3、本次解除限售数量:446,87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855%。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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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含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人员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剩余未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不包含本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拟后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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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变动后“有限售条件股份”中45,500股尚需办理回购注销。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四)《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