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24-061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460人;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93,40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111%;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0月17日。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60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93,4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11%。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宜,有关情况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及实施情况

1、2021年3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23日,公司在内部OA办公系统中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岗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4月1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披露的《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0)。

3、2021年4月12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并于2021年4月13日披露了《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年5月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5月7日。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6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向54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5,279,116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9日。

6、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2年9月6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8、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

9、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届满

根据《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之日为2021年6月8日,第三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6月8日届满。

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60人;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为9,293,40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11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17日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注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售股份解锁后,其所持股份锁定及买卖股份行为,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以本公告披露前一日股本结构为基础,且仅考虑本次解除限售情况):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