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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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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股)
并上市的进展公告

2024-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5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股)

并上市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公司已于2024年2月6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版本资料集。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4〕1047 号),本次发行上市已完成中国证监会的备案手续。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及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4日向香港联交所更新递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变动,投资者不应根据其中的资料作出任何投资决定。

鉴于本次发行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4/106867/documents/sehk24101400017_c.

pdf

英文: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4/106867/documents/sehk24101400018.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及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不构成也不得被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境外上市股份(H 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最终批准或核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6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因情况特殊,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公司董事共9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陆小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更新稿)》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在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等待期内,共有2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对象身份要求。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激励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29.164万份将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张满良、郑彤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7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于情况特殊,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公司监事共3人,参加本次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忍妹女士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更新稿)》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在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等待期内,共有2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对象身份要求。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激励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29.164万份将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8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更新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钧达股份”)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更新稿)》。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在行权等待期内出现离职等情形,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9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6月10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2022年6月1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6名激励对象授予223.9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0.92元/份。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7、2023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2023年1月16日为预留授予日(第一批),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39.9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0.92元/份。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登记工作。

9、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0.92元/份调整为43.15元/份,首次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3.90万份调整为313.0297万份,预留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7.00万份调整为79.6904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0、2023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2023年5月23日为预留授予日(第二批),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23.8372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3.15元/份。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登记工作。

11、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01名激励对象行权68.7024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2、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更新稿)》。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有3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3.2668万份。同时鉴于有1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其第一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数量共计0.8389万份。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36人变更为103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13.0297万份变更为258.9240万份。

13、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注销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3458万份。

14、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3.15元/份调整为42.404元/份。

15、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所涉及的5名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同意注销该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4952万份。另外,剩余3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行权比例为50%,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1711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42.404元/份。

16、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具备行权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行权比例为30%,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7.0422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42.404元/份。

17、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更新稿)》。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有2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对象身份要求,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9.1640万份。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03人变更为73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0.2216万份变更为161.0576万份。

二、注销原因及数量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鉴于在首次授予的第二个等待期内,共有2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对象身份要求。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激励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29.1640万份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本次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予以办理后最终完成。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在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等待期内,共有2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对象身份要求。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激励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29.1640万份将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钧达股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更新稿)》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