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10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4-058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2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唐福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已于2024年9月30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聘任彭怡琳女士、牛波先生、赵曦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落地实施,充实职业经理人团队的力量。综合选聘结果,董事会决定聘任聘任彭怡琳女士为公司经营管理方向副总经理,聘任牛波先生为公司市场拓展方向副总经理,聘任赵曦女士为公司运营管理方向副总经理,聘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三位经理人的薪酬与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职业经理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简历如下:

彭怡琳女士,现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彭女士自2008年3月至2015年9月,就职于天津城投集团,先后任融资发展部部长助理、财务中心主管,2015年10月29日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自2016年1月29日至2021年11月19日任本公司总会计师,2016年3月16日至2018年12月17日任本公司董事,2020年12月28日起兼任市政投资董事。彭女士2021年11月至2023年6月任天津城投集团资产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3年6月起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彭女士2022年9月9日至2024年1月16日任本公司董事。彭女士具有财务融资、投资管理、法务风控、组织人事等多领域的履职经历,具有市场经济前沿意识,在统筹谋划各项事务和处理应对各类问题中,展示出较强的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牛波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兼天津佳源兴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天创绿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创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牛波先生2004年8月加盟本公司,至2009年12月,历任本公司市场开发部项目经理、战略投资部经理职务;2009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济师;2015年2月起兼任天津创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6年1月29日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9月起任天津天创绿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同年10月起任天津佳源兴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牛先生自2018年12月18日至2022年9月8日任本公司董事。牛先生在本公司任职多年,经历过项目开发、公司治理、投资管理、战略管理等多岗位历练,熟悉上市公司管理模式和经营特点,精通长期投资、项目投资分析与测算,具备挖掘各地方客户资源的能力,在产业布局、资源配置、开发规划等方面有着清晰的管理思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赵曦女士,现任本公司京津冀区域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赵女士自1997年12月至2007年3月就职于天津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历任部长助理、运行部部长;2007年3月至2013年2月,就职于本公司市场开发部,历任市场开发部经理助理、投资管理部副经理、战略投资部副经理。2013年2月起任本公司天津水务事业部南部区域总经理、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厂长。2020年3月至2023年1月,任本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监。2022年4月起任本公司京津冀区域公司总经理。赵女士从污水厂技术人员一路成长为区域负责人,在专业技术、企业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知识结构扎实、能力全面,对于特许经营维护、运营调度、质量管控等方面有较强的前瞻意识和统筹思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天津天创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天津金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综合供热站工程建设合作协议》事宜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综合供热站工程建设合作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及“H股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长唐福生先生、董事安品东先生、董事王永威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4-059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综合供热站工程建设合作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取得工程配套建设收入,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的情况。

● 本公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创绿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公司”)负责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工作。

绿能公司拟与本项目开发商天津金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金钟公司”)签订综合供热站工程建设合作协议。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城投”)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投资”)的控股股东。本公司、金钟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均为天津城投,因此,金钟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2. 董事会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2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公司已于2024年9月30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天创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天津金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综合供热站工程建设合作协议〉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本公司董事长唐福生先生、董事王永威先生和董事安品东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6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10月12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3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会议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会议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4.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2年12月3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公司”)与天津城投签署的《张贵庄再生水厂及配套通水管网资产承包经营协议》(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2日和2024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创业环保H股公告-持续关连交易关于续签订张贵庄再生水厂及配套通水管网资产承包经营协议”和“创业环保H股公告-修订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

张贵庄再生水厂及配套通水管网项目包括一座生产规模6万吨/日的再生水厂及约13公里的厂外输水管道,该项目由天津城投投资建设,由中水公司承包经营,中水公司自行向用户收取再生水费,并支付生产各项合理费用,合同期限内,天津城投按照年度利润(再生水销售收入-费用)的60%收取承包费用。2023年中水公司向天津城投支付承包费共计1609.17万元。该项业务2023年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0.5%。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按照2022年12月30日中水公司与天津城投签署的《张贵庄再生水厂及配套通水管网资产承包经营协议》,2024年度,本公司子公司向天津城投支付承包费预计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2.按照本次绿能公司与金钟公司拟签署的《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综合供热站工程建设合作协议》,工程配套建设费总额为8981.9211万元,2024年本公司子公司为天津城投下属公司提供劳务(工程配套建设)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金钟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5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天津金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嘉琦

注册资本:28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市东丽区金钟新市镇昆仑北路金钟街便民服务中心C区金钟街招商中心034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0MA07G8M53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屋拆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资产评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养老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日用品销售;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金钟公司资产总额497,062.24万元,净资产93,978.52万元。

金钟公司是天津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城更公司为天津城投的全资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市政投资持有本公司45.57%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天津城投持有市政投资100%股权;金钟公司为天津城投的全资孙公司,因此金钟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对金钟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分析,本公司认为其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应支付本公司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协议执行情况及关联方履约情况正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绿能公司拟与金钟公司签署的《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综合供热站工程建设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54平方公里。新建地上建筑面积约为73.63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约为50.26万平方米,商业公建及教育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3.3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26.53万平方米。具体供热供冷范围按金钟公司要求,面积以最终规划许可面积为准。

金钟公司委托绿能公司负责本项目范围内供热供冷工程配套建设。本项目经营地域范围内工程配套建设费暂定含税金额合计为89819211.00元(人民币大写:捌仟玖佰捌拾壹万玖仟贰佰壹拾壹元整),税率9%,供热供冷工程配套建设费单价由订约双方参考相关配套建设服务现行市价,在建设范围基础上经公平磋商后按一般商务条款厘定。

工程配套建设费包括:冷热源、一次管网、换热站的设备与安装(以换热站分集水器出口法兰为界面,无分集水器的出墙1m为界面)的全部建设资金(含外部管线路由费用)。

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10月14日起至2027年10月14日止,若因开发时序等原因未完成履约的,经双方同意,每三年续约一次,双方在协议届满前30日均未书面表明不续约的,视为双方同意续约,直至供热(冷)配套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绿能公司与与用户之间的正常业务,有助于绿能公司取得工程配套建设服务收入,增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扩大新能源供冷供热市场占有率。供热供冷工程配套建设服务费及合同条款是经订约双方公平磋商确定,符合市场化、商业化、公平化的原则。本公司董事认为《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综合供热站工程建设合作协议》是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466,508.3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981.9211万元,仅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1.93%,因此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