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4-043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城服”)工商银行基本账户被冻结1,542,369元(本次被冻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0.14%),具体如下:
一、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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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因肇庆市鼎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骏公司”)与珠江城服、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鼎骏公司向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请:1、判令被告珠江城服公司、肇庆分公司向鼎骏公司支付秩序维护服务费1,464,921.85元及利息77,447.28元【自2022年6月1日起暂计至2024年7月31日止,2024年8月1日之后的利息,以实际欠款金额为基数,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合计共1,542,369.13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珠江城服、肇庆分公司承担。
鼎骏公司同时向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珠江城服、肇庆分公司价值1,542,369元范围内的财产。2024年10月13日,珠江城服收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2024)粤1203民诉前调3176号《传票》。
同日,珠江城服收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2024)粤1203财保75号之一《查封冻结告知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冻结珠江城服肇庆分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肇庆市端州支行 2017***********4573账户的银行存款、珠江城服广州南方支行3602***********3705账户的银行存款,价值限额1,542,369元以内。冻结期限为一年(冻结期限:2024年9月6日至2025年9月6 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珠江城服已向法院递交了置换冻结账户的申请书相关资料。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目前未对公司及珠江城服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做好应对方案,确保公司及珠江城服日常经营活动不受重大影响,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