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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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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公告

2024-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委托运营合同

● 合同金额:第一个运营周期约1.74亿元(按照设计规模测算)

●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合同期限: 30年运营期分两个周期签订,本次签订运营期为15年,第二个运营周期为15年,运营协议另行协商续签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在合同期限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 风险提示: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履约周期较长、金额较大,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近日与瑞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瑞昌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委托运营合同。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瑞昌市城西污水处理厂的运营。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当事人之一:瑞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江西省瑞昌市人民南路32号

2、合同对方当事人之二:瑞昌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宋平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4月17日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市府西路5号

主营业务:市政工程、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工程、工用民用建筑、房地产项目投资、开发、建设、管理;市政府授权的全市国有(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本、人力资本、公用事业经营运作、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及市政府管理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经营运作,市属国有资产经营权的聚集、重组、经营,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投资、融资;市政府公共资源特许经营;工业园区、港口物流投资、建设、经营运作,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装卸劳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瑞昌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瑞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瑞昌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023年度,公司与瑞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瑞昌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往来金额为7,665.12万元,占公司同期同类业务总量的比重为35.79%。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瑞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瑞昌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无其他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第一个运营周期约1.74亿元(按照设计规模测算)

结算公式:运营费用(元)=计费出水水量(m3)×运营费用单价(元/m3)

2、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按月支付

3、项目地点:瑞昌市

4、合同期限:30年运营期分两个周期签订,本次签订运营期为15年,第二个运营周期为15年,运营协议另行协商续签

5、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违约责任:双方就设备维护运行、逾期付款、进出水水质、安全事故等情形分别约定了各自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九江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在合同期限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履约周期较长、金额较大,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