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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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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舆情管理重视度陡升

2024-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郭晨凯 制图

逾400家制定规章制度 部分升级为“一把手”工程

2024年以来,已有超过400家上市公司制定并发布了舆情管理制度,其中约350家公司是在8月之后发布的。上市公司对于舆情管理的重视除了体现在数量上之外,在质量和级别上也已经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不少公司将舆情管理升级为董事长、总经理直管的“一把手”工程,并为此成立专班或者领导小组。在坚持审慎、及时、主动、真诚等共性原则的基础上,上市公司对于舆情应对原则、报告流程、分级处置的规则等也作出规定,同时设置了明确的责任追究条款

◎记者 温婷

移动互联网时代,舆情焦虑遍布各行各业。对于波及面广、信息透明的上市公司而言,舆情管理显得尤为必要。上海证券报记者统计发现,2024年以来,已有超过400家上市公司制定并发布了舆情管理制度,其中上半年发布的公司数仅有不到20家,约350家公司是在8月之后发布的。

制定规章制度只是一方面,记者注意到,上市公司对于舆情管理的重视除了体现在数量上之外,在质量和级别上也已经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不少公司将舆情管理升级为董事长、总经理直管的“一把手”工程,并为此成立专班或者领导小组。在坚持审慎、及时、主动、真诚等共性原则的基础上,上市公司对于舆情应对原则、报告流程、分级处置的规则等也作出规定,同时设置了明确的责任追究条款。

制度建设补短板

舆情管理升级为“一把手”工程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互联网成为公众舆论表达和社会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业内人士表示,网络舆情传播迅速、破坏性强等特点,给企业、政府甚至社会都带来了巨大影响。如何从企业的角度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管控,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新课题,特别是对波及面广、信息透明的上市公司而言更为必要。记者统计发现,今年以来,已有超过400家上市公司制定并发布了舆情管理制度,发布速度呈现逐月上升趋势,这相较于此前年均个位数的舆情管理制度发布数,出现了井喷式增长。

10月16日,崇达技术发布舆情管理制度,宣布公司成立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记者注意到,在最新发布舆情管理制度的公司中,将舆情管理升级为董事长、总经理直管的“一把手”工程,并成立专班或者领导小组责任制的公司不在少数。

除崇达技术、奥维通信、安奈儿、英集芯、红星发展、九安医疗、桂发祥等公司由董事长担任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外,江南奕帆、海光信息、容大感光、中科曙光等公司的相应组长职位均由总经理担任。

从涉及部门来看,舆情管理除了涉及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外,其信息采集等环节还涉及公司法务、财务、品控、行政管理等各部门,充分体现了上市公司各个业务板块对于舆情管理的重视。容大感光等公司还明确表示,舆情管理制度不仅适用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同样适用。

舆情处置难度大

全链路舆情管理势在必行

近年来,上市公司遭遇舆情风险案例频发,股吧、自媒体、社交群组等渠道成为引爆舆情风险的“易燃点”,但处置起来公司往往陷于被动。一些负面的曝光极易在短时间内被放大,对企业公开市场的股价产生直接影响。相应地,舆情核查也得到了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

2023年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2号——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其中要求:保荐人应对发行人历史舆情进行充分核查并提交专项核查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密切关注公共媒体关于公司的重大报道、市场传闻。去年9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证券发行承销违规行为监管(试行)指引,其中“引发主流媒体长时间或者大量负面报道”可被认定为“违规情节严重”。

记者梳理各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发现,上市公司在采集舆情来源时,重点关注了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博客、微博、互动易问答、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信息载体。此外,赫美集团进一步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官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官方账号也纳入了舆情信息采集范围。

但即便如此,不少公司反馈称对于舆情的监测和管理仍面临较大困难。

“很多上市公司对于市场传言、社交群组‘小作文’等缺乏监测的专业渠道和新闻敏感性,部分任职人员在公开场合发言和措辞方面也不够谨慎,因此对于舆情的研判和处置难免滞后。”有上市公司高管坦言,一旦舆情发酵影响股价和市场,公司缺乏完整的应对制度和流程,无法在第一时间处理澄清,往往错过了“发声”的最佳时间窗口,使得负面舆情产生了更大的连锁效应。农夫山泉、蔚来、娃哈哈、喜茶等行业龙头都曾遇到过舆情处理问题。

因此,在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同时,上市公司在坚持审慎、及时、主动、真诚等共性原则的基础上,对于舆情应对原则、报告流程、分级处置的规则等也有明确规定,同时设置了责任追究条款;尤其是对舆情处置措施进行了理顺,以求分工明确、有章可循。

例如,厦门空港对于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一般舆情和重大舆情的不同处置要求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证券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投资者舆情关注意识提升

加强投资者沟通功夫在平常

记者注意到,除了上市公司建立舆情管理制度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外,投资者对于公司的舆情管理态度的关注也在不断加强,相关话题在互动平台被热烈提问,以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舆情管理措施。

例如,牧原股份在回答投资者提问时明确表示,公司设立了专门的舆情监测团队,进行持续全面监测。下一步,公司将持续做好舆情监测及处置工作,对不实舆情信息采取各种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也被明确写入了上市公司的舆情管理制度中,包括: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对此,也有市场人士提出了自己的担忧。他认为,目前的“加强投资者沟通”都被归集在“重大舆情处置”的条款之下,是值得商榷的。舆情管理绝不是“出了事之后的找补”,功夫在平常,加强投资者沟通更是如此。他建议,企业对舆情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方案,结合目前企业所在行业的特点和现状,从组织架构、信息披露职责、舆情监控流程等方面出发,进一步加强全公司的舆情教育和应对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