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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69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18甲-1号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A10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4日

至2024年11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4年10月29日16:3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公司邮箱(zhengquanbu@syamt.com)进行预约登记,并在邮件中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二)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公司将于2024年11月4日13:30至14:30为参会人员在公司A103会议室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倩倩

电话:024-31692129

传真:024-31692129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18甲-1号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A座证券部

(二)会议费用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68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10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万股,授予价格为38.00元/股。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是基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事项,转增后股本增加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相应修订。董事会同意本次注册资本的变更和《公司章程》的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66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为“立信”)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8.32亿元,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谢嘉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亮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高飞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5.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61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4万元。

关于2024年度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基于立信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2024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进行审查并客观评估了立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同时立信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做到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67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1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或其代理人)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或其代理人)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广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10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万股,授予价格为38.00元/股。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是基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事项,转增后股本增加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相应修订。董事会同意本次注册资本的变更和《公司章程》的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提请2024年11月4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9)。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65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创精密”或“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5月3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8股。

2024年6月24日,本次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公司股本总数由209,053,334股变更为308,027,995股,上述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完毕。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的要求,本次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的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章程备案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64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10月17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2.00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人民币38.00元/股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4年10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人民币38.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4年3月1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12)。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示名单中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4、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4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6、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4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20.40万股,本次实际预留授予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剩余8.4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暂不授予,该剩余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确定。未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确定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此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核查后确认: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后确认: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10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万股,授予价格为38.00元/股。

(四)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年10月17日。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0,905.33万股的0.0574%。

3、授予人数:7人。

4、授予价格:人民币38.00元/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需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预留部分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一致;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若存在尚未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则该部分权益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票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和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员工。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10月17日为授予日,向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8.00元/股。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对预留授予的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具体参数如下:

1、标的股价:69.11元/股(2024年10月17日收盘价为46.55元/股,公司在2024年6月完成了权益分派,除权(息)日为2024年6月24日,前复权价格为69.11元/股);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46.73%、51.05%(采用所属行业12个月、24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45%、1.55%(分别采用2024年10月16日中债国债1年期、2年期到期收益率);

5、股息率:0.5840%(采用所属行业2019年度至2023年度五年平均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2.00万股。公司董事会已确认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10月17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富创精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预留授予价格、预留授予对象、预留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富创精密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 公司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3. 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的确定及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