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金融政策持续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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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名单”项目应进尽进、应贷尽贷、能早尽早
今年初,金融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介绍,截至10月16日,“白名单”房地产项目已审批通过贷款2.23万亿元,预计到2024年底“白名单”项目贷款审批通过金额将翻倍,超过4万亿元。
肖远企表示,将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机制,做到合格项目“应进尽进”,已审贷款“应贷尽贷”,资金拨付“能早尽早”。
首先,将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全部纳入“白名单”。肖远企表示,目前,经过认真研究,把商品住房的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全部纳入“白名单”条件已经具备。今后,符合“白名单”标准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均应该按照“白名单”管理,做到“应进尽进”。
其次,进入“白名单”的项目,商业银行要做到“应贷尽贷”。肖远企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已经指导各家银行在现有工作专班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逐项目落实贷款投放进度,适度下放审批权限。原则上,如果有关条件和要求没有发生变化,对于进入“白名单”的项目,银行就应做到“应贷尽贷”。
最后,要优化贷款资金拨付方式,做到“能早尽早”。肖远企介绍,目前,商业银行是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将贷款资金拨付给房地产项目公司,并且直接受托支付给材料商、施工方等上下游企业。
肖远企表示,今后,商业银行可以在与房地产项目公司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根据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用款计划,将全部贷款提前发放至房地产项目公司开立的项目资金监管账户,后续依据实际用款申请从监管账户受托支付到用款对象。
除了“白名单”项目外,肖远企表示,金融监管总局正在研究允许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对闲置存量土地的收购发放一定比例的收购贷款,专门用于收购存量土地,主要目的是推动更加高效利用好闲置土地,同时改善和释放房地产行业现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