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39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4-099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四川路桥)于2023年10月20日披露了公告编号为2023-115的《四川路桥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计划自2023年10月20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不超过40,000万元。
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截至2024年10月18日,蜀道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票30,016,8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累计增持金额为201,913,002.61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蜀道集团《关于完成四川路桥股份增持计划的函》,蜀道集团已完成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蜀道集团。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决定自2023年10月20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部分股份。
3、增持股份的种类: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
4、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5、增持股份的金额:拟累计增持不低于20,000万元,不超过40,000万元。
6、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的价格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以此确定相关增持股份数量。
8、实施期限:2023年10月20日起12个月内。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蜀道集团启动本次增持计划前持有公司4,924,744,93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52%,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高公司)、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藏高公司)、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资本)、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路文旅)在本次增持前共持有公司6,902,152,53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9.22(2023年10月20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3-115的《四川路桥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中增持计划实施前蜀道集团持股比例为56.51%,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为79.19%,与本公告比例不一致系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总股本减少所致,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3-013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及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3-061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自2023年10月20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蜀道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票30,016,8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累计增持金额为201,913,002.61元,蜀道集团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完成后,蜀道集团共持有4,954,761,8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87(蜀道集团增持后的持股比例与增持前持股比例、增持比例之和在尾数的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的。)%,蜀道集团及其关联方川高公司、藏高公司、高路文旅、蜀道资本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共持有公司6,932,169,41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9.56%。
三、律师意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2、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川高公司、藏高公司、高路文旅、蜀道资本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上市地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