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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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2024-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51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胡扬忠先生的提议,提议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胡扬忠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10月18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三、提议回购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

5、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拟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本数),不超过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6、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0元/股的条件下,按此次回购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25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高于6,2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8%;按此次回购资金最低限额人民币2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5,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54%。回购股份数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拟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利益,胡扬忠先生于2024年8月20日增持公司股份36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除上述增持之外,胡扬忠先生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胡扬忠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本人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52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海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票。中电海康集团拟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电科投资拟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电科投资的通知,中电海康集团及电科投资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情况:

(1)增持主体一: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

中电海康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电海康持有公司股份3,410,150,90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6.9336%。

(2)增持主体二: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电科投资是中电海康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电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45,161,56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6552%。

中电海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电科投资、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36,087,52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1.5467%。

2、除本次增持计划外,中电海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前的12个月内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及其完成情况如下:

中电海康集团于2023年10月17日披露增持计划,计划自2023年10月17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9日,中电海康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271,400股,占其增持计划完成时点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72%,增持股份金额200,160,059.77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4年1月9日,中电海康集团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电科投资于2024年1月17日披露增持计划,计划自2024年1月16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2024年1月16日已增持金额)。自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2月6日,电科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853,665股,占其增持计划完成时点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78%,增持股份金额400,027,006.81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4年2月6日,电科投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中电海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金额及资金来源:中电海康集团拟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电科投资拟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增持所需资金为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其自筹资金。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5、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相关承诺: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9日